【按】1月22日,省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全省检察长会议,传达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传达省委书记许勤对全省检察工作的批示,总结2024年检察工作,部署2025年主要任务。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之后,省检察院办公室《检察工作简报》特邀市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谈落实会议精神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
从今天起,黑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予以转发,供各地学习、交流和借鉴。
以“五个坚持五个持续”为抓手
奋力走出兴安检察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大兴安岭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兆达表示,全区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实干担当、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切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奋力走出兴安检察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坚持以队伍建设为基础
持续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坚持以队伍建设为基础,持续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机制,开展重点工作周调度、月督办、季研判,逐项抓紧抓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落实检察重点工作实效上。
通过上挂下派、岗位练兵等方式,加大干部培育力度,丰富实践锻炼形式,大胆使用各类优秀干部。
不断凝炼“北纬五十三 检徽耀兴安”党建矩阵,广泛开展同堂培训、条线竞赛、案例评选等活动,切实选树一批党建品牌、业务尖子和典型案例,引领兴安检察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守护民利为关键
持续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加大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力度,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守护民生民利。
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做好释法说理、定分止争,用心用情用力做实检察为民,平等保护企业;抓实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做到精准办好个案、加强类案监督、推动源头治理一体推进,推动保障兴边富民。
持续抓好源头风险防控,扎实做好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加强思想防范、制度防范、科技防范,不断增强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突能力,确保自身办公办案安全和兴安林区社会大局稳定。
坚持以提高质效为重点
持续深耕法律监督主业
刑事检察在全流程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压实侦协办实质化运行工作机制,成立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专班,提升“两项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质效,加大刑罚执行监督力度。
民事检察在一体化办案上下功夫,开展逐案审查、推动一体履职,实现对生效裁判、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和虚假诉讼监督全覆盖。
行政检察在督促依法行政上下功夫,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抓好反向衔接,实现对行政诉讼、执行活动以及违法行为的有力监督。
公益诉讼检察在探索推进特色小专项监督上下功夫,紧密结合区域特点,探索开展“守护龙江水塔”等特色区域性专项监督,及时总结培育形成典型案例。
检察侦查在办理案件上下功夫,加大办案力度,认真收集、梳理、审查各类案件线索,积极参与省院办案、与其他市分院联合办案。
数字检察在模型应用成案上下功夫,对照上架模型逐一应用销号,深度应用大数据,深挖案件线索,推动办成更多高质效案件。
坚持以作风建设为抓手
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检
持续推进从严管党治检,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持续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做实退休检察人员日常教育提醒。
持续完善监督机制,针对执法司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对重点案件实施“办案部门自查、条线对下检查、案管部门评查、检务督察”的“三查一督”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质量。
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大督查和负向通报力度,具体到人,推动内部监督与派驻监督、司法责任追究形成合力。
坚持以深化改革为依托
持续提升检察履职水平
持续推动基层院人财物上划工作,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沟通,推动未上划基层院尽快实现省级统管。
大力加强检察研究工作,坚持检察实务与理论研究同向发力,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研究,深化检校合作,推动产出更多高质量、有影响的检察研究成果。
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将“三个管理”贯穿司法责任制全过程、全流程,优化履职机制,落实履职清单和责任清单。
逐步优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资金,围绕巩固基础、科技强检、文化润检,加快建设新型办公办案场所,为高质效履职提供硬件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