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
时间:2018-07-20
来源:密山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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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五年和2016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加强,在改革创新中发展。五年来,我院通过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使司法过程变成联系和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52件522人,提起公诉937件1183人,不批捕67件76人,不起诉18件18人。受理来信来访600件642人,化解涉检访2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95件139人。监督立案21件21人,纠正违法活动25件。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6件,协助鸡西市检察院办理二审案件7件。监管部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6件16人,与在押人员谈话800余人次。接待律师阅卷134次,程序性案件公开670件,法律文书公开485份。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检察文化示范院、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
2016年,是我院砥砺奋进、铸就辉煌的一年。所有45项全局性、基础性和创新性工作在上级院目标考评评价结果中均为优秀。
(一)主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促进非公企业发展。通过深入非公企业走访调研,找准服务切入点。帮助永顺型煤厂等企业联系销路,加大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力度;为兴凯湖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是确保春耕安全生产。会同密山市工商局辖区工商所集中对种子、化肥、农药、农机配件四类农资商品进行重点检查,查看了农资商店的经营主体资格、购销台账、抽查了部分商品的质检报告,确保农民的春耕生产安全。三是实施精准扶贫法治脱贫。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强化措施,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对41户贫困户进行实地走访,建立扶贫档案,详细记录当地村情、贫困家庭的人员情况、致贫原因、经济收入和农业生产等情况,重点了解当地发展环境和村民的急迫要求,切实增强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6年,共投入扶贫资金11.3万元。对自家有空余地或村里同意安排空余地的贫困户,我院出资为其建蔬菜大棚;对具有绵羊饲养经验的贫困户,出资为其购买种羊;针对沙岗村人口老龄化情况严重,人多地少、土地沙漠化严重的现象,我院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为该村出资种植经济作物-木耳菌。
(二)严厉惩治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一是结合“专项”活动,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根据上级专项工作部署,突出打击重点,切实开展严厉打击涉农资金、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共立案9件20人。其中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件3人。二是拓宽侦查方式,集中力量查处窝、串案。坚持“贪渎并查”的理念,整合办案资源,拓宽办案思路,积极深挖案件线索,集中精力深入查办窝案、串案。在查处一起农村干部套取农业种植业保险补贴案时,拓宽办案思路,深挖案件线索,从中发现并立案侦查涉嫌渎职犯罪1件7人,增强了办案效果。三是研判案发特点,集中力量抓预防。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发案特点、规律,结合本院查办的农业保险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对涉案的乡镇,开展预防工作,并提出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3份,收到落实报告3份,有效遏制了同类案件蔓延发生。
(三)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切入点,加大惩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突出性问题的工作力度。一是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危害公共安全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案件72件83人,提起公诉220件272人。二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共作出依法不批准逮捕决定32件35人,不起诉5件6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开展法制讲座进课堂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撰写的《密山市检察院在学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一文在《检察日报》上发表。三是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采取依法处理与教育疏导并重的方式,及时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共受理来信来访50件54人次。其中,通过司法救助方式,成功化解了李某某上访多年的历史积案。
(四)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纠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强化侦查活动监督。采取“抓机制、抓跟踪、抓协调”的方法,推动立案监督工作。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3人。二是强化民事和行政监督。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积极推动民事和行政监督工作创新发展。三是强化刑罚执行监督。严格落实日常巡视检察、安全防范检察等制度,完善监所监督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9件9人,与在押人员谈话156人次,深入社区矫正机构走访30人次。四是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坚持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全面化”三原则,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39条,公开法律文书201份,公开重要案件信息87条,接待律师阅卷41人次。
(五)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队伍素质提升。以检察司法改革试点院为契机,勇于探索,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的队伍。一是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我院把2016年确定为“制度建设年”,完善了机关作风、案件管理等47项工作制度,使检察工作和队伍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二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我院将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1局5部,即反贪污贿赂局、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检务管理部、业务保障部、政工部,有效实现扁平化管理。积极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完成检察官遴选工作,21名员额检察官经宣誓后全部定岗定位,构建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权责体系。三是抓好队伍素质提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通过邀请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蒋汉生同志举办公平正义讲座,七一期间开展慰问老党员、参观东北老航校纪念馆、前往烈士陵园举行重温入党誓词、检察长讲党课等一系列活动,提高了干警的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市院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3期岗位培训班,切实提高干警的理论和实践水平。我院《边境检察官的一天》微博实时报道,在省院微博平台发表。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方面措施还不够具体;二是部分干警的能力水平与司法改革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三是法律监督线索的渠道不够多元,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是我院砥砺奋进、铸就辉煌的一年。所有45项全局性、基础性和创新性工作在上级院目标考评评价结果中均为优秀。
(一)主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促进非公企业发展。通过深入非公企业走访调研,找准服务切入点。帮助永顺型煤厂等企业联系销路,加大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力度;为兴凯湖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是确保春耕安全生产。会同密山市工商局辖区工商所集中对种子、化肥、农药、农机配件四类农资商品进行重点检查,查看了农资商店的经营主体资格、购销台账、抽查了部分商品的质检报告,确保农民的春耕生产安全。三是实施精准扶贫法治脱贫。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强化措施,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对41户贫困户进行实地走访,建立扶贫档案,详细记录当地村情、贫困家庭的人员情况、致贫原因、经济收入和农业生产等情况,重点了解当地发展环境和村民的急迫要求,切实增强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6年,共投入扶贫资金11.3万元。对自家有空余地或村里同意安排空余地的贫困户,我院出资为其建蔬菜大棚;对具有绵羊饲养经验的贫困户,出资为其购买种羊;针对沙岗村人口老龄化情况严重,人多地少、土地沙漠化严重的现象,我院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为该村出资种植经济作物-木耳菌。
(二)严厉惩治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一是结合“专项”活动,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根据上级专项工作部署,突出打击重点,切实开展严厉打击涉农资金、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共立案9件20人。其中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件3人。二是拓宽侦查方式,集中力量查处窝、串案。坚持“贪渎并查”的理念,整合办案资源,拓宽办案思路,积极深挖案件线索,集中精力深入查办窝案、串案。在查处一起农村干部套取农业种植业保险补贴案时,拓宽办案思路,深挖案件线索,从中发现并立案侦查涉嫌渎职犯罪1件7人,增强了办案效果。三是研判案发特点,集中力量抓预防。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发案特点、规律,结合本院查办的农业保险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对涉案的乡镇,开展预防工作,并提出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3份,收到落实报告3份,有效遏制了同类案件蔓延发生。
(三)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切入点,加大惩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突出性问题的工作力度。一是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危害公共安全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案件72件83人,提起公诉220件272人。二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共作出依法不批准逮捕决定32件35人,不起诉5件6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开展法制讲座进课堂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撰写的《密山市检察院在学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一文在《检察日报》上发表。三是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采取依法处理与教育疏导并重的方式,及时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共受理来信来访50件54人次。其中,通过司法救助方式,成功化解了李某某上访多年的历史积案。
(四)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纠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强化侦查活动监督。采取“抓机制、抓跟踪、抓协调”的方法,推动立案监督工作。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3人。二是强化民事和行政监督。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积极推动民事和行政监督工作创新发展。三是强化刑罚执行监督。严格落实日常巡视检察、安全防范检察等制度,完善监所监督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9件9人,与在押人员谈话156人次,深入社区矫正机构走访30人次。四是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坚持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全面化”三原则,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39条,公开法律文书201份,公开重要案件信息87条,接待律师阅卷41人次。
(五)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队伍素质提升。以检察司法改革试点院为契机,勇于探索,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的队伍。一是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我院把2016年确定为“制度建设年”,完善了机关作风、案件管理等47项工作制度,使检察工作和队伍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二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我院将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1局5部,即反贪污贿赂局、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检务管理部、业务保障部、政工部,有效实现扁平化管理。积极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完成检察官遴选工作,21名员额检察官经宣誓后全部定岗定位,构建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权责体系。三是抓好队伍素质提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通过邀请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蒋汉生同志举办公平正义讲座,七一期间开展慰问老党员、参观东北老航校纪念馆、前往烈士陵园举行重温入党誓词、检察长讲党课等一系列活动,提高了干警的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市院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3期岗位培训班,切实提高干警的理论和实践水平。我院《边境检察官的一天》微博实时报道,在省院微博平台发表。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方面措施还不够具体;二是部分干警的能力水平与司法改革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三是法律监督线索的渠道不够多元,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主要目标任务
今后五年,将是检察工作面临新机遇,迎接新挑战的关键时期。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市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检察司法体制改革,锤炼过硬检察队伍,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创造密山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生活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根据省、市两级检察长会议精神和我市七次党代会精神,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围绕工作大局,保障经济健康发展。要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发展环境的犯罪案件。突出民生优先,对涉及民生的举报、控告、申诉案件优先受理,对危害民生的犯罪优先审查,对侵害民利的职务犯罪优先查办。积极发挥检察室联系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作用,努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围绕检察职能,着力强化法律监督。探索保障侦查活动合法的新机制,突出证据合法性监督,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探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从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反映强烈的领域入手,主动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监管机关履行责任。
(三)围绕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干警素质。切实加强队伍素能建设,着力推进从严依规治检。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不懈狠抓正风肃纪,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专业化教育培训,重视招录、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整体素质能力。着力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流程和标准,细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最大限度的激发改革所带来的内生动力。
根据省、市两级检察长会议精神和我市七次党代会精神,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围绕工作大局,保障经济健康发展。要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发展环境的犯罪案件。突出民生优先,对涉及民生的举报、控告、申诉案件优先受理,对危害民生的犯罪优先审查,对侵害民利的职务犯罪优先查办。积极发挥检察室联系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作用,努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围绕检察职能,着力强化法律监督。探索保障侦查活动合法的新机制,突出证据合法性监督,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探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从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反映强烈的领域入手,主动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监管机关履行责任。
(三)围绕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干警素质。切实加强队伍素能建设,着力推进从严依规治检。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不懈狠抓正风肃纪,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专业化教育培训,重视招录、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整体素质能力。着力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流程和标准,细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最大限度的激发改革所带来的内生动力。
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7年是深化检察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按照市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部署,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更加自觉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主题主线,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依法惩治经济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密山实际积极制定服务措施,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落实平等保护原则,确保各种所有制企业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尤其针对密山的商业以小微企业为主的特点,立足检察职能,坚决打击侵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健康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更加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采取依法处理与教育疏导并重的方式,及时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越级上访,杜绝非正常上访。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做到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严把罪与非罪界限、严防冤假错案。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促进刑罚变更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强化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维护监所安全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更加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按照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议的部署要求,继续保持改革试点院先试先行的勇气和魄力,加大改革推进力度。全面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检察人员对其履行检察职责的行为承担司法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同时,注重将落实司法责任制与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整体联动,协调推进。按照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新目标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一心一意谋发展,撸起袖子加油干,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更加自觉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主题主线,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依法惩治经济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密山实际积极制定服务措施,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落实平等保护原则,确保各种所有制企业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尤其针对密山的商业以小微企业为主的特点,立足检察职能,坚决打击侵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健康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更加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采取依法处理与教育疏导并重的方式,及时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越级上访,杜绝非正常上访。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做到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严把罪与非罪界限、严防冤假错案。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促进刑罚变更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强化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维护监所安全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更加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按照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议的部署要求,继续保持改革试点院先试先行的勇气和魄力,加大改革推进力度。全面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检察人员对其履行检察职责的行为承担司法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同时,注重将落实司法责任制与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整体联动,协调推进。按照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新目标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一心一意谋发展,撸起袖子加油干,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