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洞失财,公益诉讼守住国家财产!
时间:2021-03-02
来源:密山市检察院
作者:魏宜秋
编辑:魏宜秋
录入:魏宜秋
审核:陶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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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还在领取养老金,是没被发现,还是没人管?”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秉持着厘清真相的公益之心,深入调查缘由。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了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去年底,为缓解刑事案件比较集中,刑事检察部门 “扫黑除恶”专案收尾压力较大的问题,密山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承担了一部分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并在这一过程中发现服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立即引起了办案人的重视,决定在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之际,运用检察智慧监督助推整改,守护国家财产。
办案人运用调查核实权,在检察机关数据平台查询和梳理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和服刑时间等,通过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调取了相关证据。同时,在相关单位调取了涉刑人员养老金领取情况,并依据城乡养老保险金相关规定,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行政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追缴违规发放的养老金,完善自身制度构建,避免国家财产流失。
收到建议后,该单位立即展开行动,全面普查涉刑人员情况,尤其是针对异地判决、服刑等人员信息无法完整追溯或查询的问题,力求解决之法。针对能够核查人员,逐一核对相关账目,采取冻结、补缴、追缴等方式挽回国家财产,压实养老金发放和监管责任,弥补管理漏洞。此案预计将追回国家财产损失数十万元。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说:“我们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能够在国家财产方面有所作为,维护了社会保险基本安全秩序,保护了国有资产,在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之际贡献一份检察力量,我们觉得很有意义。”


办案人运用调查核实权,在检察机关数据平台查询和梳理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和服刑时间等,通过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调取了相关证据。同时,在相关单位调取了涉刑人员养老金领取情况,并依据城乡养老保险金相关规定,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行政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追缴违规发放的养老金,完善自身制度构建,避免国家财产流失。
收到建议后,该单位立即展开行动,全面普查涉刑人员情况,尤其是针对异地判决、服刑等人员信息无法完整追溯或查询的问题,力求解决之法。针对能够核查人员,逐一核对相关账目,采取冻结、补缴、追缴等方式挽回国家财产,压实养老金发放和监管责任,弥补管理漏洞。此案预计将追回国家财产损失数十万元。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说:“我们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能够在国家财产方面有所作为,维护了社会保险基本安全秩序,保护了国有资产,在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之际贡献一份检察力量,我们觉得很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