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 致敬英烈
时间:2021-10-12
来源:密山市检察院
编辑:魏宜秋
录入:魏宜秋
审核:郭向涛
【字体:大 中 小】
密山,是首批革命老根据地,国务院命名的国家一类革命老区,涌现出无数抗日英烈。解放后,这片红色的土地上丰碑林立,弘扬和传承着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抗战精神。英雄烈士保护法以特别法授权的方式赋予了检察机关提起英烈保护公益诉讼的重要职能。建党一百周年之际,密山市检察院与密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行动,对密山市辖区内102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
经过排查发现,这102处烈士纪念设施中,设立保护单位进行集中管理的纪念设施91处,未设立保护单位管理的零散纪念设施11处。密山市烈士陵园内部分纪念设施年久破损,烈士陵园门前存在商户违规存放杂物的现象;火车站站前广场对面2处烈士纪念塔存在不同程度破损;兴凯湖农场龙王庙管理区零散纪念设施未划定保护范围及设立保护标识,烈士墓周边环境亟须清理。
该院从保护英烈“名誉、荣誉”不受侵害角度出发,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行动,共同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和保护,将排查发现情况整理成问题清单,并研究讨论出整改方案,维护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为进一步保护密山红色资源,守护红色根脉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