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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黑夜的星星 让“无暇”青春“无痕”回归

时间:2023-08-08

来源:密山市检察院

编辑:魏宜秋

录入:杨宇妃

审核:段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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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及时有效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切实解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密山市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于2023年7月17日至8月1日开展了未成年人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专项监督检查,规范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护,挽救走上歧途的未成年人实现再教育从而真正回归社会。
        2022年下半年,我院未检检察官接到小明(化名)电话,称其找到工作,录用单位要求小明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小明回到户籍地派出所要求民警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民警告知在龙警系统查询到其曾因涉嫌盗窃被取保候审,无法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小明希望我院帮其解决该问题,我院立即向密山市公安局了解核实该情况,经了解小明曾在密山因涉嫌盗窃被取保后被作出不起诉决定,当时小明系未成年人,按照2022年5月3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应对小明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在龙警系统上未配置封存技术,故无法对其进行封存。通过联系小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民警并将该情况释法说明后,当地民警同意为小明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后我院告知小明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该证明,在检察官的沟通协调下,小明收到了公安机关为其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成功被录用,小明致电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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