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检察部
时间:2022-12-16
来源:密山市检察院
编辑:魏宜秋
录入:魏宜秋
审核:段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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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逮捕;
2、刑事立案监督;
3、侦查活动监督;
4、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及上级院移交的普通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或不起诉;
5、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罪、漏犯进行认定和追诉;
6、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和侦查引导取证;
7、对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决定使用简易程序审理或普通程序审理的意见;
8、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9、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
10、制定本院刑事检察工作的相关规定、规则、细则和办法;
11、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刑事立案监督;
3、侦查活动监督;
4、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及上级院移交的普通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或不起诉;
5、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罪、漏犯进行认定和追诉;
6、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和侦查引导取证;
7、对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决定使用简易程序审理或普通程序审理的意见;
8、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9、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
10、制定本院刑事检察工作的相关规定、规则、细则和办法;
11、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